一名男童的無辜夭折再度引發人們對高空墜物的關註。近日,深圳某小區高樓一扇玻璃窗墜落,砸傷一名過路男童,雖經數日搶救,但男童終告不治身亡。
誰能想到,只是在小區樓下行走,竟會遭此橫禍!但類似悲劇近年卻在各地不時上演。有報道稱,事發小區不久前也曾發生過玻璃窗墜落事件,幸運的是,那次未傷到人。在其他一些城市,高空墜物傷人事件也屢有發生,有的還因找不到責任人而將整棟樓業主告上法庭。
如今,高空墜物已成為潛藏於城市高樓中的“隱形殺手”,不知何時就會竄出來戕害性命。不要說像玻璃窗這樣的重物高空墜下的危害了,有人測算過,即便是一只雞蛋,若從30樓拋下,也足以致命。
有鑒於此,西安防護網廠家認為,應制定嚴刑峻法,嚴懲肇事者。類似建議確有一定道理。在高空墜物傷人事件中,人為造成的案例並不鮮見,如住戶隨意從高空亂扔垃圾廢棄物,亦有小孩往樓下扔東西玩耍,由此引發嚴重後果。對此,確有必要通過制定專項法規,強化全體市民的公德心和責任意識。
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。近年發生的高空墜物事件,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建築物質量引起的,如廣告牌、玻璃幕墻,安裝不牢被風吹落等等。其中涉及臨街建築的建安等級問題,有必要從行業法規角度,整體提高建築質量等級,並明確和強化維修責任。可以說,這是項基礎性的工程,也是從源頭上築起防範高空墜物的安全防護網。
而且,隨著城市高層建築日益增多及使用期延長,如何解決臨街建築的安全維護問題更是迫在眉睫。過了建築保修期的建築,應由何方確保其臨街面的安全?若出了問題,又由誰出面主張維修?凡此種種,均需從法理上明確責任界定。正如此次事件中出現的玻璃窗問題,業主無疑有監管責任,但限於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欠缺,業主能否發現問題都很難說,更遑論維修了。那麽,為小區服務的物業公司,能否承擔起相應職責,諸如定期巡視,若發現隱患則盡快消除。
近年來,高空墜物悲劇頻頻上演,若再不重視和遏制,人人都可能成為不幸的“下一個”。對此,西安防護網廠家覺得必須從硬件與軟件兩方面著手:硬件即建築本身要提高安全等級,並在規劃設計及建設時融入生命至上的理念,最大程度確保建築質量;軟件則是通過擬定有針對性的法規,明細責任區分,各司其職,一旦違反,即可依法追責。相較而言,此類軟件建設比之硬件建設更為緊迫。